深圳新星: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

2024/10/22 17:47:34
【深圳新星: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】10月22日电,深圳新星公告,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1日、10月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%,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。经公司自查,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,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。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,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、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。